盘后139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47 生益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生益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ST帕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帕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和《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5)。2025年1月13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本次注销股份2,206,36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25.3874万股变更为15,904.751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5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15元/股,最低价为9.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9,654,829.3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永安期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安期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8.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7月1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要求,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3%,购买的最高价为16.09元/股、最低价为15.8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98,495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2025 8 截至 年 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普通股 6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3%,回购的最高价为16.09元/股、最低价为15.8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98,495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中国核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核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回购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5月8日、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2025-040、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418,908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872,848.24元。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531,9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购买的最高价为9.6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8.9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4,809,184.04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天合光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合光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由原来的2025年6月24日止延期至2026年3月24日止,并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549,446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412股的比例为0.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1元/股,最低价为13.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86,396.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博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8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和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博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6.1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3.44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收到《贷款承诺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未进行回购交易。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60元/股,最低价为13.43元/股,成交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3,355,826.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至纯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至纯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由33.65元/股调整为33.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回购股份417,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25.71元/股、最低价为25.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64.51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末,本次已累计回购股份3,20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购买的最高价为25.85元/股、最低价为23.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002.16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东贝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贝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年6月21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 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68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成交的最高价为2.71元/股、 最低价为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00.0986万元(不含佣金、 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125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8%,成交的最高价 为2.72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50.0759 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47 白云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白云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高于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及2025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广州酒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州酒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亿元-1.4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1 2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52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0.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6.2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5.9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10.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11.84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6.4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5.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097.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际华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际华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际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00.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17%,购买的最高价为4.02元/股、最低价为3.8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894.8182万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025.000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888%,购买的最高价为4.02元/股、最低价为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888.3228万元。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卓郎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卓郎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2024年7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8)。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2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盛屯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屯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6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恒瑞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瑞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A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2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13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2 近岸蛋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近岸蛋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瑞德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德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2.0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71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8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3,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4.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46,909.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致欧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致欧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25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82元/股,成交金额为37,712,0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金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90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7.90元/股(含)调整为35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27.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2元/股,成交金额为6,750,7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7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9.8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05,839.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3,1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8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10,900股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