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9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23:15:5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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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 矩子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矩子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2024-054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以及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2,277,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40%,最高成交价为19.70 / 13.12 / 209,198,731.1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 元(不含交
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7 安科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科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最高成交价格23.1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89,840.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荣信文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信文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7.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
月15日、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4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5.56元/股,最低价格为22.4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75,633.0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聚飞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飞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7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5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9.74元/股(含本数)。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1%,最高成交价为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304,0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日科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科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64,902,614股)的1.08%。最高成交价格为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1元/股,成交金额为28,053,752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仁信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仁信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7.16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7.1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2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数量由2,039,627股-4,079,254股调整至2,456,140股-4,912,280股,该调整自2025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45,8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954%(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2,850,438股),最高成交价为1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968,657.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工大科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大科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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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内部已研究形成具体的股份回购实施方案,相关资金已落实到位,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690,006股,占公司同日A股总股本的0.1973%,最高成交价为29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30,545,080.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百普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普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8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11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6.91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50%,最高成交价为54.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850,43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赢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赢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2025年8月5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04,400股,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431,8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东宝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宝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于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成交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7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812%,最高成交价为5.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110,0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润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11月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500.00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 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累计已回购股数2,497,94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9%
累计已回购金额124,815,120.3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6.96元/股~51.50元/股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5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59.24元/股(调整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及2024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2024-060)及《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64)。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97,9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最高成交价为51.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6.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4,815,120.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民生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民生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5年8月31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2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13.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3元/股,支付金额为17,262,81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6月2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元19.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2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13.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3元/股,支付金额为17,262,81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2 澜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澜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23日~2025年9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2亿元~4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9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7%
累计已回购金额1.55亿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7.79元/股~87.18元/股
注:以上指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27)的回购进展。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公告编号:2025-037),由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未实施完毕,故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开始实施。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1
(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且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7.18元/股,最低价为77.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55亿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未实施完毕,故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开始实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7 振东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东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11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下限为
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2024
年1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11.4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01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29%,回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06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
为人民币3.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030,929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7 透景生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透景生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5年5月2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6.00元/股(含)调整为15.85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5.85元/股(含)调整为29.34元/股(含),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7,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本次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9.34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49,868.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7 润泽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泽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
月1日、2025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034、2025-042、2025-048)。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
1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78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9.28元/股,最低价格为47.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7,665,156.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2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莲花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莲花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11,0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4,967,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39%
累计已回购金额124,849,586.6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29元/股~6.0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支付总金额为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4,96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9%,成交最高价为6.0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2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24,849,586.6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甬矽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甬矽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7,000万元~9,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562,68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3%
累计已回购金额68,523,196.2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79元/股~31.8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6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409,625,930股的比例为0.63%(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0元/股,最低价为23.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23,196.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浪潮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浪潮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5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69,5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4%
累计已回购金额7,051,192.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25元/股~16.1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止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6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6.1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4.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051,1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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