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文旅(600706):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的司法划转,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导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5年6月20日将旅游投资集团持有的曲江文旅股票800万股过户至西安中马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该部分股票占曲江文旅股份总股本比例为3.14%,占旅游投资集团持股的6.99%。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显示,旅游投资集团所持有曲江文旅421万股股票已执行过户。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接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通知“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用户冯秀梅已缴纳拍卖余款,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显示,该笔400万股股票交易已过户”。 因上述司法划转导致的旅游投资集团权益变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划转导致的旅游投资集团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减少,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旅游投资集团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告文件 旅游投资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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