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水规院”)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持有公司股份8,1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5%)的股东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铁汉”)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9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3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6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节能铁汉出具的《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水规院股份计划期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节能铁汉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持有的公司股份从8,144,500股减少至5,9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65%减少至2.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上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得到的数值,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计划减持数量。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 3、节能铁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水规院股份计划期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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