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8:35:40 中财网

原标题:富特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一、关于经营情况…………………………………………………第1—35页 二、关于募投项目…………………………………………………第35—57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118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95.61%、96.14%、93.99%和83.91%,2023年公司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收入超过总收入50%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 97.68万元、223.04万元、13,193.96万元和25,964.28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6%、0.12%、6.84%和17.64%,占比增长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0,292.98万元、37,745.45万元、79,690.59万元和 115,606.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41%、20.57%、41.21%和39.2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26,752.47万元、32,243.46万元、47,602.96万元和65,794.9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1.76%、24.87%、25.87%和 29.8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发生变化,最近一期末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占比大幅上涨。

公司研发投入较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 11,326.86万元、21,120.42万元、20,008.29万元和12,091.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6%、11.51%、10.35%和 8.20%。请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下游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客户集中度高、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合公司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长期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在主要客户体系中的地位等,说明公司是否构成对主要客户或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目标客户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改善客户结构的措施。(3)公司境外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境外客户具体情况,包括是否为新增客户、客户开拓情况、合作年限、是否为可持续收入。(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惯例,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前五大客户余额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信用政策及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5)结合存货结构及库龄情况,说明存货结构和规模是否合理,结合存货订单覆盖率、是否属于通用商品或定制化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各类别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6)结合近两年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的进展情况,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合同履约成本与研发费用的差异性,相关核算是否准确。(7)研发费投入较大的原因,与新增研发项目的匹配性,研发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资本化条件的判断和选取是否与公司历史处理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或相似业务存在差异;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谨慎、合理。(8)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请公司补充说明(2)(3)(4)(5)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对境外收入真实性进行专项核查。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问询函第1条)
(一) 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下游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客户集中度高、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 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新能源车载产品,同时包括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新能源非车载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以新能源车载产品销售为主,相关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2.35%、97.18%、94.48%和95.85%。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95.61%、96.14%、93.99%和83.91%,客户集中度较高,总体符合公司产品业务特征、符合新能源汽车竞争格局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1) 车载电源的产品特点与下游需求特性共同驱动了公司较高的客户集中度
车载高压电源系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在汽车零部件中属于价值量相对较高的零部件。车载高压电源在新能源汽车中具备不可替代性,其性能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效率和安全,通常每辆新能源汽车均需配备一台车载高压电源。车载高压电源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整车的价值占比相对较高。

车载高压电源行业具有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特点,具备较高的进入壁垒,整车厂通常仅选择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作为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客户集中度水平。

(2) 新能源汽车行业高度集中的竞争格局促使产业链上游客户集中度较高 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较高准入壁垒,形成了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较为集中的竞争格局,直接致使上游零部件企业普遍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

根据乘联会发布《新能源厂商零售销量排行榜》,在报告期内,我国前十名新能源汽车厂商零售销量占比分别为72.26%、77.85%、77.86%和77.91%,反映出头部厂商在终端市场销售中占据主导地位,市场集中特征显著。受此影响,上游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行业亦呈现出较高的客户集中度。

(3) 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情况如下: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未披露76.34%73.50%
未披露66.45%62.73%
未披露69.42%74.63%
未披露70.74%70.29%
83.91%93.99%96.14%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稍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受公司的市场策略以及产品结构的共同影响。

(4) 公司的市场策略和产品结构的共同使得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亦受到公司市场策略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一是公司执行重点开发服务优质客户的市场策略。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登陆资本市场时间较晚,结合自身财务资金状况、研发资源和生产能力,执行重点开发服务优质客户的市场策略,力争成为优质客户主要车型的主要配套供应商。

公司结合该策略,凭借自身核心竞争优势与广汽集团、蔚来汽车、小米汽车、零跑汽车、小鹏汽车、长城汽车长安汽车、雷诺汽车等客户实现稳定合作并致力于获取主要市场份额,前述客户均系报告期各期我新能源汽车销量前十大或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公司集中资源服务优质客户的策略,使得公司的客户数量相对集中,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较高。

二是公司产品结构相对集中亦在一定程度提升了客户集中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面向新能源乘用车客户开发并销售车载高压电源产品,销售占比达90%以上,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占比较小,因此亦导致了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

(5) 优质客户群体扩大与海外销售突破,客户集中度逐步降低
优质客户群体扩大与海外销售突破,客户集中度逐步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随着公司优质客户群体的持续扩大、适配车型的日益丰富、海外市场拓展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状况已经逐步改善。2025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已经降低至83.91%,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发展,预计公司客户集中度有望继续降低。

2. 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 2023年度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超过 50%的情形。

2023年,公司对广汽集团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50%,主要原因系:一是公司以广汽集团作为战略客户,公司产品当年主要配套广汽集团埃安品牌等主力热销车型,并成为其电源产品的关键供应商,占据车载高压电源产品供应的主要份额;二是广汽集团相关的车型在2023年市场表现突出,销量增长显著,广汽埃安品牌车型销量相比2022年增长77.02%,达到48.36万辆,广汽集团相应提升了向公司的采购规模;三是2023年公司虽然已经获取更多优质国内外客户的车型定点,但是产品尚处于开发验证过程中,当年尚未量产销售,收入贡献较小。

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3年1-12月新能源厂商零售销量排行榜》显示,广汽埃安以48.36万辆位居第三位。具体如下:
单位:辆

2023年零售数量
2,706,075.00
603,664.00
483,632.00
469,473.00
457,848.00
384,915.00
376,030.00
236,856.00
160,038.00
144,155.00
6,022,686.00
注: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比亚迪、特斯拉中国的车载高压电源产品通常为自制或自研
综上所述,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并与公司当前的市场策略及产品特点、行业特征相适应,具备商业合理性;2023年对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形主要系单一客户采购需求的影响,具备合理性。未来,随着公司优质客户基础的扩大与产品矩阵日益丰富,预计客户集中度情况将持续改善。

3.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的销售明细表,统计其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2)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3)查询乘联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厂商零售数据排行榜等资料,了解新能源汽车厂商的集中度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 客户集中度较高情形契合公司产品和市场策略,亦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竞争格局相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2)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23年度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形,主要系客户自身采购需求的影响,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 结合公司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长期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在主要客户体系中的地位等,说明公司是否构成对主要客户或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目标客户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改善客户结构的措施
1. 结合公司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长期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在主要客户体系中的地位等,说明公司是否构成对主要客户或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 (1) 公司凭借技术、质量、检测、快速响应等优势与客户保持稳定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自身深厚的技术优势、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检测认证环境、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等能力,能够在行业竞争中长期保持市场地位,持续拓展新客户、获取客户新项目、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1) 技术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赢得新客户、新项目。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核心战略地位,逐步积累建立了一支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通过持续的高强度研发投入,在电力电子变换技术、数字化及模块化的软件开发技术、高效能热管理和结构设计技术、车载电源功能单元的集成化、SiC和GaN等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器件的应用研究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简化电路设计并提高开关频率,显著提升产品的功率密度,精准匹配客户对产品性能、可靠性及安全性能的参数指标要求,主动为客户提供可靠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凭借自身研发能力、技术创新实力赢得客户的高度认可,不断获得具有战略意义的新项目定点。

2)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增强客户粘性,深化彼此合作。新能源车载电源产品作为整车高压系统的核心枢纽,其安全性与可靠性直接决定了车辆的运行安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0缺陷”作为公司设计、制造、供应的质量目标,在市场竞争中建立产品质量优势。①体系认证层面,公司已取得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建立了车规级生产管理体系,有效保障产品的可靠性水平;②产品研发层面,公司产品研发均经过专业的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测试及整车兼容性测试等,从源头上有效提升产品质量;③原材料采购层面,公司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标准,通过品质保障能力深度评估、持续年度考核、客户反馈等不断对供应商环节进行优化改善,持续提升元器件可靠性水平;④在生产制造层面,公司通过生产执行系统(MES)开展物料及产品的全程质量追溯,确保过程受控。公司已成功获得多家主流整车厂的安全质量认可,其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多款旗舰车型,为提升终端整车的安全性与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关键保障。

3) 可靠性验证优势
公司以产品研发可靠性验证能力取得客户信赖,与客户深度协同,优化产品设计。汽车零部件产业基于产品研发和生产可靠性需求,相关产品需经过客户认可的实验机构开展检测认证。公司累计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产品研发验证的一整套高规格实验环境,形成了全面、快速、精密、准确的检测能力,覆盖 EMC类、电气功能类、气候负荷类、机械负荷类四大领域。研发实验室包括EMC电波暗室、EMC抗扰实验室、ATS自动测试系统、HIL半实物化验证系统、复合盐雾试验系统、快速温变试验系统、复合振动试验系统等先进设施,可全面评估产品的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满足各类客户需求。公司实验室已通过CNAS权威认证,并获得蔚来汽车、长城汽车、小米汽车、小鹏汽车、比亚迪和欧洲主流豪华汽车品牌等知名企业的专项认证。实验室不仅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在DV(设计验证)、PV(生产验证)方面的需求,更为产品质量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平台产品设计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4) 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持续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及时响应和满足客户车型迭代及更高产品技术要求,助力客户打造市场竞争优势。新能源汽车行业当前正处于车型快速迭代的阶段,同时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集成化程度、体积减小和高性能表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供应商需要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开发经验,能够更加深刻、快速地理解和响应客户的服务要求。在产品开发环节,公司基于自身平台化、模块化的正向开发能力,并融合仿真设计、快速原型验证等方式,实现产品的快速迭代,确保能无缝对接客户不断升级的技术需求、定制化开发需求。在交付环节,公司以销售环节为依托,充分与客户开展沟通,能够有效协同采购、生产、质量等相关部门,确保及时响应客户的生产交付需求以及售后需求。

(2) 公司与主要客户通常签署长期协议,合作关系稳定、持续
报告期内,公司与现有主要客户签署长期协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协议
蔚来汽车《一般条款》和《量产零 部件长期采购框架协议》
小米汽车双方签署《采购通则》
雷诺汽车《雷诺公司采购零部件及 服务通用条款及条件》
广汽集团《零部件、直材采购基本 合同》
零跑汽车《零部件采购通则》
长城汽车《配套产品采购合同》
小鹏汽车《零部件采购合同》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主要客户通常会签署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通常为长期有效或者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的情形。

车载高压电源作为核心零部件之一,涉及整车的行车安全,产品可靠性要求较高,通常具备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特点,需要零部件供应商与主机厂客户耗用较长时间及资源开展整零协作研发,具备较高的进入壁垒。整车厂通常仅选择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作为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双方合作具备较强的稳定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获取了上百个定点项目,其中零跑汽车、蔚来汽车、广汽集团、雷诺汽车、Stellantis、欧洲某豪华汽车品牌客户的新车型、新项目均处于开发阶段,同时2025年公司在持续获取客户新项目定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持续,对公司未来收入增长形成支撑。

(3) 公司在主要客户中的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车载产品的主要客户为蔚来汽车、广汽集团、小米汽车、零跑汽车、长城汽车、小鹏汽车以及雷诺汽车等。公司产品在主要客户中的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万台

客户名称2022年-2025年 6月客户新能源 汽车交付量/销 量2022年-2025 年6月公司产 品销量
蔚来汽车61.86****
客户名称2022年-2025年 6月客户新能源 汽车交付量/销 量2022年-2025 年6月公司产 品销量
   
广汽集团123.47****
小米汽车29.40****
雷诺汽车19.68****
零跑汽车22.17****
长城汽车87.60****
小鹏汽车64.96****
注 1:上表中交付量/销量数据来自于上述客户公告披露的年度报告、季度交付数据、产销数据以及官网披露的销售数据
注2:广汽集团2022年-2025年6月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广汽埃安品牌销量;雷诺汽车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2024年、2025年1-6月的销量,公司产品销量系同期间销量;零跑汽车新能源汽车交付量仅为2025年1-6月交付量,公司产品销量系同期间销量
综上所述,公司与主要客户通常签署长期协议,持续获取客户新项目定点并持续拓展新客户,公司与主要客户彼此深度合作,积极适配客户在售车型以及迭代车型、新车型,具有较高的合作粘性,双方关系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优质客户群体不断拓展,不存在对主要客户或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2.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目标客户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改善客户结构的措施
(1)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目标客户
本次募投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主要产品为车载高压电源,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一致,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产品业务的企业之一,相继配套并量产了广汽集团、蔚来汽车、长城汽车、小鹏汽车、小米汽车、长安汽车、零跑汽车等多家新能源整车厂商的多款车型,同时在海外市场亦有突破,雷诺汽车项目已实现了量产,Stellantis及欧洲某主流豪华汽车品牌客户定点项目也在持续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包括公司现有主要客户,同时在维持现有客户群体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在国内及海外市场积极开拓市场,寻求新的与其他新能源汽车主机厂的业务机会。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明确,相较现有客户群体更加多元化,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 公司改善客户结构的措施
公司积极推动新客户、新项目的拓展,除长期保持稳定合作的广汽集团、蔚来汽车等客户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定点并量产了小鹏汽车、小米汽车、长安汽车、零跑汽车等多家客户的项目,海外客户Stellantis及全球知名豪华品牌车企定点项目也已经开展,公司具备较强的新客户开拓能力。公司改善客户结构、拓展新客户的措施如下:
1) 优化国内市场客户结构,加速布局新车型业务机会
在持续深化与广汽集团、蔚来汽车等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公司通过主动拜访、积极开展商务接洽和前期技术交流等机会,积极接洽新能源整车厂,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有助于公司更精准把握行业动态和市场趋势,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从目标客户的选择开始,公司有针对性地选择终端消费者市场反响良好、车型销量高的新能源车品牌加以重点开发,积极获取其新推出车型或改款车型的定点项目,利用自身的技术积累开发新的产品以适配新的业务机会。在技术应用层面,及时掌握整车厂对车载电源的性能指标、智能化要求以及定制化需求,使公司产品设计更具针对性和差异化。同时,通过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增强客户粘性,从而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稳固现有国内客户基础,建立或深化与国内其他优质客户的配套合作关系。该举措有助于公司切入新的车型定点机会,推动客户结构多元化发展,增强业务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2) 积极参与海外竞争,把握海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
公司在海外市场拓展的目标是积极与传统国际汽车电子巨头如展开竞争,通过启动设立海外基地筹建等工作,强化海外生产与服务能力,为欧洲及周边市场的高效交付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凭借在国内市场积累的行业经验和核心技术,逐步切入海外头部整车品牌的供应链,为公司营收增长带来新动能,提高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市场收入大幅度增加,2025年 1-6月公司直接出口的车载产品营业收入占比为 17.64%,标志着公司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国际市场开拓取得了良好的成果,通过与雷诺汽车及其合资公司的合作,实现对欧洲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量产配套,Stellantis及欧洲某主流豪华汽车品牌客户的定点项目也在持续推进。通过与国际主流汽车制造商、海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公司可以掌握海外市场的技术趋势与需求偏好,更有针对性地提供车载电源产品;同时借此机会进一步挖掘海外整车厂新的客户资源,丰富客户群体,改善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

3) 高度重视研发建设,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能力建设,提供具备竞争力的车载电源产品是赢得新客户和扩大市场份额的核心保障。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升级不断实现产品迭代,包括车载电源集成化的研究、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器件的应用、电力电子拓扑优化等方向,新技术、新产品的导入不仅能满足现有客户不断提升的需求,还能吸引新客户对公司创新能力的认可,为公司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3.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竞争优势及客户拓展策略;
2) 获取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了解双方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等信息;
3) 查询公司主要客户披露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交付量数据,获取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的产品明细以及对应的车型信息,统计公司产品销量与客户新能源汽车销量情况;
4) 查阅汽车零部件三期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了解公司募投产品及目标客户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协议通常为长期协议,双方获取客户订单及客户认可,产品通常占据客户的主要份额。报告期内,公司优质客户持续拓展,不存在对主要客户或者单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2) 本次募投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主要产品为车载高压电源,目标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相比构成更加多元化。公司已采取包括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新客户,同时通过技术升级保持产品竞争力等措施改善客户结构,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三) 公司境外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境外客户具体情况,包括是否为新增客户、客户开拓情况、合作年限、是否为可持续收入
1. 公司境外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25,964.2813,193.96223.04
96.79%5,815.51%128.34%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06%、0.12%、6.84%和17.64%。2024年起,公司境外收入金额及占比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是 2021年公司获得雷诺车型的定点,并于 2024年完成产品开发,2024年公司产品在雷诺汽车公司新能源车型实现量产销售,雷诺车型市场销量较好,带动公司境外收入增长,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雷诺汽车;二是公司顺应近年来国内汽车零部件厂商与主机厂持续深化海外布局的趋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与多家全球知名主机厂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车型定点;三是在全球“碳中和”共识不断强化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加速发展,中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成熟、具备较强竞争力,尤其在欧洲等市场优势明显,为公司海外业务带来增长机遇。

2. 境外客户具体情况
公司境外客户主要为雷诺汽车、Stellantis以及欧洲某主流豪华汽车品牌车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雷诺汽车销售新能源车载产品。公司于2016年开始和雷诺汽车进行接洽,2021年获得雷诺汽车的项目定点,双方正式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于2024年实现产品的首次量产销售。双方合作至今,公司凭借领先台的产品定点,并预计在未来年度陆续实现量产,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可持续性。

随着公司对境外客户产品开发项目不断推进,预计后续将在雷诺汽车的新车型以及 Stellantis、欧洲某主流豪华汽车品牌客户的多个项目实现量产,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提供支撑。

3.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 获取公司销售明细,统计公司向境外客户销售的情况;
2) 查询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网站披露信息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报告,了解主要境外客户、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
3) 获取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签署协议、定点情况,核实公司境外客户拓展、开发进展。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 公司2024年起境外收入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在雷诺汽车新能源车型实现量产销售所致,境外收入的增长与我新能源汽车行业出海趋势相一致,体现出我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成熟以及国际竞争力,境外收入快速增长具备合理性;2)公司与雷诺汽车合作进一步加强,多款主力车型和车型平台将陆续量产;同时随着公司对境外客户产品开发项目不断推进,预计后续将在Stellantis以及欧洲某主流豪华汽车品牌客户实现量产,为公司境外营业收入增长提供支撑,具备可持续性。

(四)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惯例,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前五大客户余额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信用政策及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1.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惯例 (1)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3
/2025年1-6月/2024年度年度
115,606.2679,690.5937,745.45
147,442.82193,384.25183,515.96
39.2041.2120.57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0,292.98万元、37,745.45万元、79,690.59万元和115,606.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4.41%、20.57%、41.21%和39.20%,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上升。

1) 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与最近一季度收入匹配关系
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最近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 月末 2024年度/2024年末 
金额同比变动金额同比变动
115,606.26171.06%79,690.59111.13%
113,255.57173.14%77,853.22133.63%
147,442.82122.64%193,384.255.38%
96,747.00145.45%77,045.1175.03%
1.04 0.89 
注:同比变动均为相同期间数据的同比变动情况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最近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含税)比例分别为0.67、0.89和1.04。

2)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的原因分析
2024年起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占最近一个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新增客户量产规模销售时间以及不同信用期客户结构的影响。

一是公司客户结构不断丰富,新增量产客户规模销售时间多在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第二季度,使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2024年起新增量产小米四季度放量销售;2025年 1-6月公司新增量产零跑汽车、长安汽车、中车集团等客户,相关客户主要在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放量销售。随着公司与上述新增客户交易金额持续扩大,2024年末、2025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随之增加。

二是不同信用期的主要客户结构变化使得应收账款规模增加。2023年收货后30天回款的客户销售规模较高,结构性地使得账期相对较短,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低;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新增客户的信用期通常在45-60天,且部分新增量产客户在 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首次放量销售,结构性地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不存在变化。

(2) 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 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 日/2023年度
56.43%63.87%64.95%
30.92%33.85%40.78%
25.88%28.56%27.22%
37.74%42.09%44.32%
39.20%41.21%20.57%
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2022年、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威迈斯基本持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的主要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短。2024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显著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客户量产销售时间以及不同信用期客户结构的影响。

2. 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前五大客户余额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信用政策及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1) 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
112,996.4397.74%76,895.7396.49%33,187.9287.93%35,473.56
2,571.252.22%2,127.402.67%66.840.18%38.27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
  66.840.08%24.380.06%24.33
38.580.03%25.520.03%72.710.19%947.87
  575.090.72%4,393.5911.64%3,808.94
115,606.26100%79,690.59100%37,745.45100%40,292.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主要分布在1年以内,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8.04%、87.93%、96.49%和97.74%,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良好。其中,2024年末、2025年6月末,1-2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个别客户面临经营困境,公司已经对相应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单项坏账。

(2) 前五大客户余额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通常为30-90天。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余额、坏账计提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计提政策期后回款金额
32,268.60账龄组合计提30,820.32
22,680.49账龄组合计提22,680.49
17,277.57账龄组合计提17,277.57
10,737.80账龄组合计提10,737.80
9,546.27账龄组合计提9,546.27
92,510.73 91,062.45
注:上述回款情况统计截至2025年10月31日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除2022年、2023年末因个别客户债权重组原因,存在单项计提情形外,2022年-2024年前五大客户的回款情况较好,回款比例为100%。2025年6月末客户A存在少量逾期应收账款,公司经评估后认为该客户合作及回款持续稳定,相关款项的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预计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3) 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5.00%
10.00%
40.00%
80.00%
100.00%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客户信用风险状况出现恶化或者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未回款的情形,公司综合评估客户的回款能力并进行催收,对于预计无法完全收回或者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及时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 信用政策及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1) 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货款回笼期限,并遵循行业惯例,根据与客户的合作年限、实际履约情况及客户行业口碑等,针对不同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以每月结算为主,公司主要客户账期通常为30天至90天不等。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期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2) 公司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威迈斯欣锐科技英搏尔平均值
5%5%5%5%
10%10%10%10%
30%30%20%26.67%
50%50%50%50%
80%80%80%80%
100%100%100%100%
如上表所示,除账龄2-3年和3-4年以外,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政策一致。账龄2-3年和3-4年的应收账款公司分别按照40%和80%计提,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相对更为谨慎。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情况良好,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公司授予客户信用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坏账计提政策相对更为谨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核查公司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确认的真实性,以抽样的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对账单、结算单或签收单等;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经核查确认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确认真实准确;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通过公开披露信息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与公司的单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的上升主要系新增客户量产规模销售时间以及不同信用期客户结构的影响,2024年及2025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行业发展惯例;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信用情况良好,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公司授予客户信用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相对更为谨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五) 结合存货结构及库龄情况,说明存货结构和规模是否合理,结合存货订单覆盖率、是否属于通用商品或定制化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各类别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 1. 结合公司存货结构和库龄情况,说明存货结构和规模是否合理
(1) 公司存货结构和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别存货结构及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18,641.83900.382,339.1321,881.34
在产品及自制半 成品6,774.57122.40191.917,088.88
库存商品12,191.821,492.83386.0314,070.68
发出商品8,897.33309.64130.779,337.74
委托加工物资1,512.82142.57444.202,099.59
合计48,018.372,967.823,492.0454,478.23
占期末余额比例88.14%5.45%6.41%100.00%
原材料12,269.841,273.912,032.0915,575.84
在产品及自制半 成品5,504.2970.10203.345,777.73
库存商品8,617.36398.19390.379,405.92
发出商品6,368.49311.63240.046,920.16
委托加工物资1,289.59334.41281.111,905.11
合计34,049.572,388.243,146.9539,584.76
占期末余额比例86.02%6.03%7.95%100.00%
原材料13,307.562,158.42588.1716,054.15
在产品及自制半 成品1,780.55270.02104.782,155.35
库存商品3,580.92449.43103.864,134.21
发出商品7,470.21192.92 7,663.13
委托加工物资1,178.69311.60 1,490.29
合计27,317.933,382.39796.8131,497.13
占期末余额比例86.73%10.74%2.53%100.00%
原材料14,769.701,000.33435.2416,205.27
在产品及自制半 成品2,983.97139.2717.723,140.96
库存商品2,887.8293.1428.853,009.81
发出商品3,293.99  3,293.99
委托加工物资1,533.94  1,533.94
合计25,469.421,232.74481.8127,183.97
占期末余额比例93.69%4.53%1.77%100.00%
注:表中各期末存货未包含合同履约成本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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