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60370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2:15:51 中财网
原标题:盛洋科技: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盛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及其管理,控股子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只能从事与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铜、PVC、铝等。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只能是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不得直接进行投机或套利交易。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投入累计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的15%,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国内合法期货交易所场内进行,不得在场外进行交易。

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门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应做好信息隔离措施,在做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之前,无关人等不得获知。

本制度应传达到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各相关人员应理解并严格贯彻本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本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四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职责及权限 (一)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架构(见图一)图一: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架构图
(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权限
1.董事会职责、权限:
董事会审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授权评审决策组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投入累计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的15%,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评审决策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
(1)评审决策组构成:
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主,成立人数为奇数的评审决策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分管期货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等,公司总经理为总负责人。

(2)评审决策组职责:
负责评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定期考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评估和修正。

(3)评审决策组权限:
批准审核执行组提交的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数量、价格、交割期等建议或方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出开平仓指令。具体授权如下:①当日单笔开仓或平仓数量在8吨以下且材料金额50万元以下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执行。

②当日单笔开仓或平仓数量在8吨以上100吨以下且材料金额8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批准执行。

③当日单笔开仓或平仓数量在100吨以上且金额大于800万元以上,经评审决策组表决,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批准执行。

3.执行组职责、人员构成
(1)执行组成员构成:
由采供部具备期货专业知识的人员和市场营销部有关人员组成,采供部部长为执行组主要负责人。

(2)执行组职责:
负责市场供求分析,及时报告市场价格趋势与需求动态;编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案,并报请评审决策组(各权限人)批准审核;执行经评审决策组批准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指令;详细记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活动,并编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日报表及时向决策组报告交易情况,并通知稽查组。

4.稽查组职责、人员构成
(1)稽查组人员构成:财务管理部、内审部有关人员组成,财务总监为稽查组主要负责人。

(2)稽查组职责:负责监督执行组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复核交易损益情况,对账以及会计账务处理实施监督;定期不定期编写套期保值风险分析报告;当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在1个交易日内向评审决策组和公司证券投资部报告。

第五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程序及时限
1.开仓业务程序:
公司在接到金额较大的订单(金额大于100万元)或交货期限较长的合同或订单时,期货执行组根据公司市场营销部提供的套保申请书(包括合同、订单、以及需套保材料的品种、数量、测算单价、交货期等有关资料),编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锁定材料品种、数量、价格区间、保证金数额、期限、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止损额度等,并上报各权限审批人。公司锁定的套期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已签订购销合同的产品所需的主要材料(铜、铝、PVC等)预计数量。

2.开仓业务时限:
市场营销部应在接到合同签订的当天向期货执行组提出相关产品套期保值的申请,最迟不得晚于次日9时前将申请单报期货执行组;期货执行组应立即着手套期保值方案的制定,原则上应当天完成套期保值方案的制定,当天期货收盘后收到的请求,最迟在接到申请的次日9时完成方案的制定;各权限审批人(或评审决策组)在接到方案的当天做出是否套期保值的决定,若同意套期保值应在期货交易时段内通知执行组。

3.平仓程序及时限:
市场营销部根据合同或订单的交货期限,通知生产制造部安排生产,生产制造部制定生产计划,并向采购供应部提交生产所需原材料数量;采购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购入被套保合约等量的原材料时立刻通知期货执行组,期货执行组当天将计划平仓的报告(平仓的套期保值数量应与购入现货数量相当)及有关情况上报评审决策组各权限审批人,由评审决策组各权限审批人在期货市场交易时段内下达期货平仓指令。期货执行组当天应予执行,若收到指令超过期货交易时段,次日应执行平仓。

第六条 期货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一)期货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图(二)期货套期保值资金管理
1.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的管理:
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财务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套期保值方案的用款审批单将每笔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拨入指定的账户;期货执行组定期编制期货保证金资金余额表上报稽查组进行跟踪控制。如遇行情突变需临时增加保证金,则由期货执行组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增拨资金;平时保证金有富裕时应及时调回企业,加快资金的使用效率。

2.实物交割所需资金的管理:
用于实物交割提货的资金由期货执行组在交割前15天提出申请,经评审决策组批准后财务管理部负责在交割日前一天将资金调拨入指定账户。

(三)稽查程序
期货稽查组对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制定,方案的执行和交易的过程及事后的稽核总结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1.套期保值方案制定过程的监督管理
根据期货执行组提交的套期保值方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期货资金需求量合理性,交易持仓量安全性,资金来源合规性,方案的可操作性等。

2.套期保值交易过程中监督管理
(1)期货稽查组每天对期货执行组所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日报表上的项目进行核对,检查其正确性,及时性;及时了解套期保值方案执行情况。对期货套期保值的盈亏情况进行核实。

(2)检查期货执行组是否按照公司的有关程序如实执行方案,是否存在超越授权权限的操作行为等。

3.事后稽查分析总结
(1)期货套期保值分析: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根据公司期货交割记录的盈亏和现货市场购入材料和锁定材料平仓所产生的盈亏进行分析,编制明细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分析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开仓数量、单价、金额、交割期、开仓时间、手续费,平仓数量、单价、金额、现货购入数量、单价、金额以及期货盈亏和现货购入与平仓盈亏等。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期货盈亏与现货购入与平仓盈亏的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核实公司期货交易是否为有效的套期保值。

(2)对完成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包括交易和财务处理等)进行复核,对期货执行组做出的事后总结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评审决策组。

第七条 当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九条 公司可以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附:《期货套期保值申请书》;
《期货套期保值执行表》;
《实际执行下单情况表》。

附: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申请书

需套期保值合同订单    需套期保值材料    
订单号品名单 位数量交货期限品名单 位预计数 量测算 单价金额
          
          
          
          
申请人: 申请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接收人: 接收时间: 日 时 分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的执行表

订单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金额 保证金计划下 单时间
    上限下限上限下限  
          
          
          
          
方案编制人: 编制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批准人: 批准时间: 日 时 分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执行下单情况表

订单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价格金额保证金下单时间
        
        
        
        
        
执行人: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