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300601):会计估计变更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对创新性疫苗的拓展与深入以及对研发项目推行精细化管理,逐步构建起覆盖疫苗早期研发立项、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至商业化转化的全流程管理能力。同时,公司构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建立项目定期复盘评估机制,研发团队积极参与新产品的市场前景评估及产业化技术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业务发展需求及市场情况适时对研发项目进行调整,有效降低了研发结果及商业化成果的不确定性。为使会计估计更贴合公司研发业务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1)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将疫苗是否取得疫苗紧急使用许可或附条件批准疫苗注册上市或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疫苗紧急使用许可或附条件批准疫苗注册上市或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将取得疫苗紧急使用许可或附条件批准疫苗注册上市或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开发费用于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2)公司技术引进的疫苗研发项目:将实际支付价款予以资本化,后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与自主研发项目相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1)自主研发项目—一类创新型药品:将是否取得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上市或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上市或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将取得附条件批准注册上市或申报生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开发费用于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2)自主研发项目—非一类创新型药品:将是否取得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上市或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上市或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将取得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上市或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开发费用于当期计入开发支出,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3)技术引进的药品研发项目:将实际支付价款予以资本化,后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与自主研发项目相同。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假设本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已在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运用,据此计算的2024年度和2025半年度净利润分别增加4,732.88万元、5,604.72万元;净资产分别增加4,732.88万元、5,604.72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的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情况,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研发活动实际情况,与疫苗行业主流实践保持一致,可提升与同行业企业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疫苗研发全流程特性及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有利于提升与同行业企业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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