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00287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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