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0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8日向各位监事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维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事项。 《公司章程》和《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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