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不存在监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不存在监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美绚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上述变更事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为“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及“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 “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首键”),该募投项目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医药集采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及医药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现有的拟投产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东峰首键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提请同意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东峰首键、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目前“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的投入已完成厂房的建设并形成完整的产线布局,且现有的拟投产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本次提请同意终止“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仅系终止该募投项目并不再以募集资金继续投入,不会影响控股子公司东峰首键生产、销售、研发等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也将以自有资金支持东峰首键后续的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如下: 投保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办理效率,提请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保险费用总额、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全部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并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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