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湖南白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8:51:01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和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2020年11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郴州国控通过公司重整出资人
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
210,000,000股。

3、拟减持股份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实施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郴州国控56,460,0002.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8,230,0001.00%
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8,230,0001.00%
5、拟减持股份价格: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

6、拟减持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至2026
年2月9日)。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202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至郴州国
控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转增股票。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
内(即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不减持公司
股份。

(3)自公司发行的股份购买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
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重组预案公告
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行为。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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