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9股被宣布减持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6,736,5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72%;股东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车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9,223,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9%,以上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0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创基金、新车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 【19:55 嘉诚国际: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恒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东恒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投资”),现因国有企业业务财务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即5,109,129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不超过总股本的1%,即5,109,129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9:21 友发集团: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张德刚先生持有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8%,其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根据公司于 2021年 3月1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董事张德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延长 6个月至 2022年 6月3 日;目前该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张德刚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4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占其持有股份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此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德刚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19:21 黑牡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恽伶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5,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4%,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自愿增持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恽伶俐女士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黑牡丹股份的告知函》,恽伶俐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8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18:50 圣邦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11月10日-2026年2月9日)。 以下时间不可实施减持: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减持价格区间 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5、林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8:50 联动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2025 11 10 2026 2 9 行,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减持的时间除外)。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份总数2%。 4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过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实施,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61.63元/股。若本次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5 2,096,000 、减持数量、比例及股份来源:本次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股,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2.996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持股比例”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69,952,451股计算。 (2)上述减持数量不超过股东自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6、以上人员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董事长张赤梅女士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2)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董事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本人于董事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董事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7)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8)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②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后逐步减持;③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④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相关监管规则届时对减持信息披露另有规定,则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⑤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⑥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若相关监管规则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则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⑦若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⑧公司上市后,本人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2、董事兼总经理郑俊岭先生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本公司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2)自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 (4)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本人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本人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适用的《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和责任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7)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8)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人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②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 【18:50 巨星农牧: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3,148,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34%;贺正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16%。贺正刚先生持有和邦集团99%股权,系和邦集团的控股股东,与和邦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和邦集团资金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70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70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本次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和邦集团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18:45 湖南白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和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2020年11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郴州国控通过公司重整出资人 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 210,000,000股。 3、拟减持股份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实施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
确定。 6、拟减持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至2026 年2月9日)。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202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至郴州国 控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转增股票。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六个月 内(即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不减持公司 股份。 (3)自公司发行的股份购买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 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重组预案公告 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行为。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郴州国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 情形。 【18:20 则成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不超过2%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减持主体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市海汇聚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海汇聚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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