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10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立信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立信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采矿业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李辉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萍,自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萍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一年、上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内,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立信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立信的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拟聘请的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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