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多瑞医药(301075):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7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王庆太和曹晓兵(以下简称“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13日西藏嘉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藏嘉康”)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清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清畅”)与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西藏嘉康、舟山清畅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王庆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崔子浩、曹晓兵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0%)。同时,王庆太、曹晓兵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4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0%)。西藏嘉康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440,000股申报预受要约,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自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至要约收购完成之日,西藏嘉康放弃前述承诺预受要约 19,44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30%)的表决权。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情况简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利用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 产业资源优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 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以外的多瑞医药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晓兵,以及邓勇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按照32.064元/股的价格受让西藏嘉康、舟山 清畅持有的多瑞医药2,3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 本次要约收购为王庆太、曹晓兵拟通过部分要约的方式按照 32.07元/股的价格向崔子浩以外的多瑞医药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上市公司24.30%的股份,王庆太、曹晓兵拟初步要约的比例分别 为22%、2.30%。 本次要约收购以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持有上市公司29.60% 的股份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王庆太、曹晓兵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44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4.30%)。在王庆太、曹晓兵发出部分要约后,西藏嘉康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44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30%)申报预受 要约,西藏嘉康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西藏嘉康将配合上市公司及王庆太、曹晓兵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944万股, 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1,944万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多瑞医药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多瑞 医药43,12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3.90%。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 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多瑞医药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多瑞医药的上市地位。 (五)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1、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是32.07元/股。 2、计算基础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 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根据2025年10月,西藏嘉康、舟山清畅与王庆太、崔子浩、曹 晓兵,以及邓勇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西藏嘉康、舟山清畅持有的多瑞医药 2,3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本次股份转让的交 易价格为32.064元/股。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 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32.064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32.07元/ 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 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六)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32.07元/股、最大收购数量1,944万股股份的前提,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23,440,800元。 收购人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124,688,160元(超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 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收购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 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 资并用于支付本次收购价款的情形。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七)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请参见后续 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 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本次要约收购需以本次股份转让股份为前提。本次收购要约尚未生效,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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