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龙蟠科技(603906):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7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锂源”)、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锂源”)、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可兰素”)和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新材料”)均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及/或常州锂源为上述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26,998.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南京锂源为公司控股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4.78 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江苏锂源和南京锂源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年9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26,998.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1日和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2025 2025 二次会议、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39.5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锂源为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成立时间:2021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83,412.758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27PX3J8Y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3号高通科创基地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锂源为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690440328M 成立时间:2009年8月20日 注册资本:43,553.114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秦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可兰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C76KPQ4C 成立时间:2023年1月4日 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蟠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公司为常州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99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公司为南京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99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4、公司为江苏可兰素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公司为江苏可兰素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公司为龙蟠新材料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或常州锂源为下属公司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南京锂源、江苏可兰素和龙蟠新材料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由于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常州锂源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上述公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相关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41.7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47.04%。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4.78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72.81%,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78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2.81%。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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