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0,000股,并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0,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256,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43,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56,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10月1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比例限售结果,本次发行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456,17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9%,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2%。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4,063,822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56,17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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