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20:26:00 中财网
原标题:清新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9月29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陈竹先生、张爱民先生、刘朝安先生、魏远先生、王华先生、刘浪先生、骆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总裁李其林先生提名田野先生担任副总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田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国润水务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发行主体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国润水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润水务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润水务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采用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用公开的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后,可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国润水务与主承销商确定。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国润水务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股权出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润水务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国润水务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障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高效、有序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国润水务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售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3.决定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4.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5.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6.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9.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国润水务经营层行使,由国润水务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二)(三)(四)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等相关事宜。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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