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688376):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3、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原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3人,离职人员合计作废2.6万股。 此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107人个人考核评级为“A”,归属比例为100%;28人个人考核评级为“B”,归属比例为80%;8人个人考核评级为“C”,归属比例为60%,公司作废处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9896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89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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