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滨化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5.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5.00元/股调整为4.99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4.99元/股调整为4.96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的更正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0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3%,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60元/股,最低价格为4.3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1,624,9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5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6%,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60元/股,最低价格为3.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20,356,522.00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普源精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源精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7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6.7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6.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8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7,633股,占公司总股本194,104,030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8.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574.8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127,633股,占公司总股本194,104,030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8.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574.8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晶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5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5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50元/股,最低价为6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495.18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莱特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莱特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1.87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的比例为0.52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5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5,348.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迈威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迈威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和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8.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7 天山铝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山铝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3,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4%;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000.26万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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