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600886):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3号文)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67,860,233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678,602,334股。首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16,350,0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2.27美元,募集资金为2.006亿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1,635,000份GDR,募集资金为2,006.15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68亿美元。 2020年10月22日首次发行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9,832.75万美元,2020年11月19日发行超额配售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983.27万美元。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314,465股,每股发行价格12.7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994.8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258.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98,065,735.87元。(以下简称“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17日全部到位,缴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GDR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210,080,000.00美元,其中147,080,000.00美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3,000,000.00美元用于偿还借款。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GDR募集资金210,080,000.00美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567,255.86美元。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29,586,760.1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879,531,357.0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GDR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礼士路支行和伦敦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下属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单位: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公司发行GDR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6.30%,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海外可再生能源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根据2024年9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和卡拉水电站项目的建设。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14%,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后续两个水电站建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向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购买定期存款3,200,000,000.00元,购买通知存款1,800,000,000.00元,所获得的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1-6月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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