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2、债券代码:123236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3、转股价格:15.33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 5、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29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9.93元/股),预计触发“家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6,143,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856,113.21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446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家联转债”,债券代码“12323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8,4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家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18.69-0.20=18.49(元/股),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由18.69元/股调整为18.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5.27元/股,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5.3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家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5.3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9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家联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5.33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9.93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可能触发“家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可转债,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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