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025 8 2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围绕光电光学产品及光电系统布局延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为保障生产经营稳定,优化供应链管理,同时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光电”)、广东鲲鹏智能机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智能”)、广东灵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锶智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100 2024 人民币 万元,前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55%。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龚俊强先生已回避表决。此外,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长益光电 公司名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海明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池田东路18号1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广东鲲鹏智能机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纯根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2号三楼30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广东灵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恺 注册资本:335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43层4301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 2025 5 30 、与长益光电的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4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长益光电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市创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方”)已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将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龚俊强先生行使,并同时与龚俊强先生达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方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长益光电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2 、与鲲鹏智能的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系鲲鹏智能董事长及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鲲鹏智能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与灵锶智能的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系灵锶智能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灵锶智能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说明 经核查,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提供/销售服务,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市场价格为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合同和协议,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且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平市场原则确定交易定价以及结算与付款方式,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情况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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