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00303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行上市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6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71号文《关于核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27元,共募集资金407,200,005.0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4,172,327.36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3,027,677.73元。 截止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8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6月30日,该项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按月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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