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南2025 3 京召开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国际”)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葛 军 杨 雪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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