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5-04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天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8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并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 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信息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1%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4.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9.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9.8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5.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天 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天衡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8 计服务满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近日对2025年度年报审计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2家单位参与投标,经评标,容诚为本次年报审计服务项目的中标人。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评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天衡、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容诚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客观、独立的完成对公司的审计服务,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0 0 2025 意,票反对,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3.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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