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远大智能(00268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7:12:34 中财网
原标题:远大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杜羽齐博宇 
办公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电话024-25162751024-25162569 
电子信箱duyu@bltcn.cnqiboyu@cnydii.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514,982,386.35470,267,135.12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328,135.61-7,741,003.1537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4,146,492.99-35,291,295.9111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539,972.01-65,861,304.79199.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4-0.0074375.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4-0.0074375.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9%-0.67%2.4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877,538,488.561,833,041,958.04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01,262,590.041,178,759,547.381.9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3,94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34.64%361,367,3790质押185,324,233
远大铝业工程(新 加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61%173,306,3910不适用0
许磊境内自然人0.94%9,800,0000不适用0
昆山市世名投资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0.52%5,409,4000不适用0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0.27%2,784,6970不适用0
王宪江境内自然人0.23%2,384,6000不适用0
许喆境内自然人0.21%2,220,0000不适用0
吕仕铭境内自然人0.19%2,026,4000不适用0
任晓玉境内自然人0.19%1,947,0000不适用0
BARCLAYSBANK PLC境外法人0.16%1,719,193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权, 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1.昆山市世名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5,409,400股; 2.许喆: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20,000 股; 3.吕仕铭: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26,400股; 4.许磊: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00,000 股,普通账户持有8,000,000股,合计持有9,800,000股; 5.王宪江: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450,000股,普通账户持有934,600股,合计持有2,384,600股; 6.任晓玉:通过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0,300股, 普通账户持有1,446,700股,合计持有1,947,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9月,HanySamirAbdelmobdyGad先生(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BRILLIANTLIFTSAUSTRALIAPTY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
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
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向公司支付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09.06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26.22澳元,上述
款项共计12,439,535.28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000澳元(Hany给予个人担保),
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
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累计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79,6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
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
催要中,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8)。

2、2023年3月,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拟与YEONGHAGJO先生、JOSEMANUELTAMASATOTOKUMURA先生签署《BLTPERUS.A.C.股权转让协议》,YEONGHAGJO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BLTPERUS.A.C.(中文名称:博林特电梯秘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秘鲁博林特”)99.99%股权,JOSEMANUELTAMASATOTOKUMURA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秘鲁博林特0.01%股权,上述两人共计购买秘鲁博林特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
商,交易价格为40.30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不再持有秘鲁博林特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2023年8月,YEONGHAGJO先生、JOSEMANUELTAMASATOTOKUMURA先生与公司签署了《BLTPERUS.A.C.股权转让协议》,且已将部分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公司将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8月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转让子
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鉴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远大浩博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决定注销该孙公
司,并已于2025年3月11日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登记通知书,相关注销手续已经完成。

4、2024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
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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