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星网宇达(0028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5-06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回购股份的事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 /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598,982股且不超过898,4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0.43%。回 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方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2025年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9,914,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1月2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9,128,269元(不 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过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4)。 2025年2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7,809,394股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20,994,1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1)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相关事项 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刘振峰先生。鉴于刘振峰先生工作变 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金杨先生接替,担任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 人为李钊先生和王金杨先生。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公布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北京星网宇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事项 2025年6月23日,根据公司近日收到的法院寄送材料以及公司向相关方面了解的情况,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北京尖翼领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北京尖翼领航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披露的《关 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尖翼领航和解并达成如下协议:依据公司与尖翼领航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表,经协商,公司及尖翼领航均同意按照12,30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叁拾万元 整)结算第4期股权转让款。尖翼领航将在收到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当日向法院邮寄《撤诉申请书》,并在同日邮寄 《解除保全申请书》,申请法院解除对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 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5)京0115民初21244号《民事裁定书》,并经查询公司银行账户核实,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已解除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6)。 4、关于收购星网智控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以自有资金725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星网智控股东刘 俊先生持有的3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星网智控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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