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监事会决议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11:00在公司A栋304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所做的相关调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正常经营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王振昌(签字): 阎云海(签字): 姜 维(签字):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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