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石正兵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石正兵先生提议在符合《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情况如下:2025年8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2025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正常经营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55,366.19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8,229,824.67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公司已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1,718,713.4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473,236.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8,280,000股。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8,280,000股,以此计算公司本次中期分红预计27,070,000.00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实施时,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况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中期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太力科技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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