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002454):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25-03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纪安康先生、副总裁黄国强先生以及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97,4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32%)的副董事长兼总裁纪安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1,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89%)的副总裁黄国强先生和持有公司股份16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0%)的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睿先生,计划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499,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98%。上述总股本和占总股本的比例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和陈睿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和陈睿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票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5、减持期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鉴于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间履行不减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鉴于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及陈睿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纪安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黄国强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陈睿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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