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603516):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董事长何仕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888,8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3.5594%;董事张峻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03,9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9.2508%;董事付国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165%;董事王志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8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01%;高管程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何仕达先生、张峻峰先生、付国义先生、王志涛先生、程锐先生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减持不超过4,173,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530%(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上述减持主体保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仕达承诺:“a、淳中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淳中科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淳中科技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淳中科技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淳中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淳中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淳中科技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淳中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b、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淳中科技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峻峰、付国义、王志涛承诺:“淳中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淳中科技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淳中科技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淳中科技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淳中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淳中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淳中科技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淳中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淳中科技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减持主体严格遵守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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