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军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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