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688220):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55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33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5年1月1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阿里网络因自身安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549,02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股东阿里网络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阿里网络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阿里网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单位在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单位阿里网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时期内稳定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2)本单位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方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届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 (3)在本单位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若本单位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更新规则和要求的,本单位将遵守届时适用于本单位的相关规则和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内部安排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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