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方软件(68843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21:25:47 中财网
原标题:英方软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度报告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者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编制年度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负责人有义务将年度报告需披露的信息及时向上述人员报告。

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并承担披露差错的后果。

第三章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年报披露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六)违反《上市规则》使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使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中的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七)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十一条 有证据表明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工作职责且非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差错的,相关责任人可免予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充分考虑出现差错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及时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对公司外部人员,将提请或建议有权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第十四条 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进行更正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悖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