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公司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坤润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发展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95,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就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股份减持期间,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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