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东方明珠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1:01:4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2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
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
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
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
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后
认为: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财
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变更为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的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无异议。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
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
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269,291,963.06元结转至下半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
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半年
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
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上述议案
已于2025年6月18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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