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688162):巨一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8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力”)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因巨一科技的补充营运资金和验资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巨一科技的补充营运资金和验资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