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688162):巨一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不涉及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需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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