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O3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9,565,255.57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9,019,391.02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053,545,761.57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196,019,494.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124,832,356.68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93,142,110.62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9,019,391.02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分行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019,494.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1,376,642.2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24,757,310.52元,置换的金额为51,279,814.9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9,019,391.0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本金全部使用完后,还使用了部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等,所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超过了100%。 注3:系项目预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注4:“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 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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