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00291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20:36:07 中财网
原标题:深南电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召集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99号公司5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之诚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79名,代表股份486,109,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08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427,999,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70名,代表股份58,109,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331,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8%。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593,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81%;反对8,43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9%;弃权77,4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1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009%;反对8,43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62%;弃权77,4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3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50%;反对10,459,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7%;弃权15,8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56,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414%;反对10,459,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14%;弃权15,8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21,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09%;反对10,77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8%;弃权15,9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71%;反对10,77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55%;弃权15,9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28,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40%;反对10,460,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9%;弃权19,9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51,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30%;反对10,460,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27%;弃权19,9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13,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09%;反对10,475,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0%;弃权20,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36,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69%;反对10,475,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83%;弃权20,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11,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06%;反对10,47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0%;弃权21,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3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43%;反对10,47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89%;弃权21,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1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90%;反对10,771,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8%;弃权25,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5,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14%;反对10,771,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653%;弃权25,2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13,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09%;反对10,475,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0%;弃权20,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36,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68%;反对10,475,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83%;弃权20,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1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07%;反对10,476,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1%;弃权20,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3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53%;反对10,476,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99%;弃权20,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093,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1%;反对30,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984,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1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91%;反对30,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984,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1%。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浩律师、赵丹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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