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30040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3178 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并新增募投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2)注册同意,公司按面值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655,312.2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344,687.7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可转债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实施原有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继续投入。 (二)调整“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用途 近年来国内仿制药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根据研发进度进行调整,使募集资金使用更具有可靠性和效益性。 1、本次调整前“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情况 本次调整前,“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及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上述仿制药品种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了变化,本次拟调出的仿制药产品在国内已有多家药企投入研发并申报备案,导致公司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的部分拟研发仿制药产品参与国家集采的可能性下降,对公司继续开发该等仿制药产品的市场价值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后续再进行研发投入预计较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花园药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现有厂房和设备设施已经无法适应后续的发展,随着公司新产品持续上市、老厂区产能与结构布局受限等发展瓶颈日益显现,新投入的研发产品无法在场地内进行生产和转移。为了改变新老产品共线风险、产能不足、改造受限、生产效率与制造成本优势不明显、研发产品受限的劣势,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费用用途变更,优先投入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0亿片(粒)固体制剂及8000万支针剂项目,新增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继续投入。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后,公司拟将调整的募集资金投入“年产10亿片(粒)固体制剂及8000万支针剂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年产10亿片(粒)固体制剂及8000万支针剂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工业区康平路6号 项目建设内容:在厂区内拆除原有建筑物新建综合制剂车间及架空连廊,在预留空地上新建仓库。 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项目投资概算:19,1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41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92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投资必要性 (1)提高企业医药研发和生产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药品 本项目产品着眼于患者迫切的医疗需求,包括心血管类、抗菌消炎类、消化系统类、神经系统类等多个用药领域,意在使中国患者获得达到国际质量标准,价格合理的药品,确保产品的可及性并大幅降低患者治疗费用。 目前其他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后续将研发与生产更多能满足巨大临床需求的仿创药物,让患者接受先进的治疗。 本项目将建设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集研发与生产于一体的本土化制药工厂,为中国和全球的患者带来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优质药物。这个项目将使更多的中国患者享受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医疗健康方案,并推动中国生物制药技术领域的发展。 (2)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高水平的药品生产基地 近年来,医药行业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的药价新机制下,逐渐进入以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为主的新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公司加强对新药的开发。 研发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根本。目前,公司握市场脉搏,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技术迭代升级较快,公司需要实时关注市场动向,并保持足够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主动性。研发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为加强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不断储备拓展研发管线产品,增强研发的深度和广度。 花园药业经过 20 余年的发展,现有厂房和设备设施已经无法适应后续的发展,随着公司新产品持续上市、老厂区产能与结构布局受限等发展瓶颈日益显现。为了改变新老产品共线风险、产能不足、改造受限、生产效率与制造成本优势不明显的劣势,公司拟在现有厂址新建智能化生产车间,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 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智能化生产车间,引进先进装备和技术人才,并对有竞争力可产业化的品种进行工艺开发及优化。本项目为现有在研产品与未来新药研发提供研发与生产基地,能够顺利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供应和产业化。 同时,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研发出具有市场前景与竞争力的新工艺、新技术与新产品,从而形成新的核心技术积累,丰富公司产品线,拓展新市场。项目的实施也能为公司未来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更好的基础支持与保障。 (3)有利于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引进高端人才,扩大科研人才队伍,培养公司人才梯队,增强公司人才储备,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打造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通过完善人才的良性成长机制和环境,形成高水平的创新与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新药研发将与产业化过程更好的衔接,公司研发能力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强化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未来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前提保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市场需要、提高公司竞争力。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 2、项目投资可行性 (1)国家政策为项目实施指引方向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分类情况,公司属于“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本项目产品涉及慢性病领域治疗药物,涵盖心血管类、抗菌消炎类、消化系统类、神经系统类等多个用药领域。现阶段国家已先后出台系列政策,鼓励相关医药制造企业加大对相关药品的生产与研发的投入。 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鼓励类十三大项、第 1小项范畴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对照《浙江省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属于“三、发展重点领域--突出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化学药产业链。加快化学药核心技术产品替代,实现关键环节自主可控,推动化学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重点发展创新型药物制剂,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加快开发基于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原研药物;推进改良型新药上市,加快临床急需、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药开发;加大罕见病等短缺药物开发力度;面向儿童等特殊人群,发展新型注射给药系统、口服调释给药系统、经皮和粘膜给药系统及其适用剂型。”此外还有一系列政策正在落地实施。 多项国家政策的落地实施,为整个医药行业指明发展方向的同时,也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2)强大的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综合实力与竞争力的体现之一,也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自成立以来,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研发创新。目前公司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在新药项目引进、药效药理研究、药物筛选、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临床试验与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成果。 公司将通过研发、工艺技术和生产服务技术及经验的逐步积累,确保公司能够满足客户细化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引进生产制造方面高水平专业人才,能够保证公司完成高质量药品生产,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固体制剂及针剂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达产后,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75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0.06%,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所涉及的备案、环评等程序 固体制剂及针剂项目在花园药业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涉及新增土地。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备案,项目安评、环评等行政审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五、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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