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00 山金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金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8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092,534.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29.70元/股(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中京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京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3%,回购最高价为11.53元/股,最低价为7.7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8,362,190.32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奥飞娱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飞娱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以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回购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按相关条件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借款合同》。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63,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20%,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801,9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为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42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743,100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中远海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数量4,000万股-8,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1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烽火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烽火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53元/股(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850,482股(含)且不超过3,700,962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1,179,500 0.09% 为 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6.26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4.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81,527.37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白云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白云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高于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及2025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山鹰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鹰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46)。 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上述回购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专项回购借款,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亿元,回购专项贷款已发放至公司银行账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69,930,438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2.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元/股,最低价为1.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25,959,974.5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0 天味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000股且不超过4,000,000股,预计回购金额为1,800万元至3,600万元,回购期限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止,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29,3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99元/股,最低价为11.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39,5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19,4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239%,成交最高价为12.26元/股、最低价为1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14,627.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公司与证券公司合作,综合借鉴专业机构经验并结合监管要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运用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工具,以支持公司顺利实施股份回购并控制回购成本,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提供综合服务。 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可以减少因股票价格波动造成的回购成本波动风险,维护公司权益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工具,对部分或全部股份回购资产进行套期保值,从而控制公司回购股票的平均成本,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场外衍生品交易到期日不晚于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 公司与证券公司合作,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主要为有效规避股票价格波动对公司权益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控措施:将衍生品交易与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相匹配,且只限于交易挂钩天味食品股票资产的场外衍生品合约,对冲股票价格波动风险;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及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均不会不超过本次回购金额的上限;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华明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明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号)。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4.60元/股调整为24.3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9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号)。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4.38元/股调整为24.1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820,8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21%,最高成交价为1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20,724,415.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45 振华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振华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93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8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6 月19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8)、《振华重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59%,购买的最高价为4.44元/股、最低价为4.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717,4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冠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冠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0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后续,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发来的《贷款承诺函》,获得最高不超过壹亿零捌佰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公司的上市股票(股票代码:605088)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8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202,818,693股)的比例为0.7568%,购买的最高价为39.99元/股,最低价为38.2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0,234,60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6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202,818,693股)的比例为1.02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7568%,购买的最高价为41.10元/股,最低价为34.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989,5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天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7%,购买的最高价为6.95元/股、最低价为6.9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48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汉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8%,最高成交价为5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1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依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依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4,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2,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0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769,230股至1,538,4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区间为0.4160%至0.832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6.00元/股调整为25.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公司已于2025年9月3日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5.63元/股调整为25.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1 512,400 0.28% 25.49 / 16.59 计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0,389,0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5.39 / 人民币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天润工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润工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 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62元/股(含);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6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91%,最高成交价为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697,0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中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0,879,5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21,759,075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4、2024-047)。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1 / 2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45 顺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含)。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8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60,237股至16,920,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80%至1.60%(为四舍五入后测算的数据,下同),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4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446,4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685%,1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9,989,402.4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京山轻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山轻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6,8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7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嘉益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益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86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5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9.8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7.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实施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97.7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6.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24,0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2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65.5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53.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4,637,429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科汇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汇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3,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的比例为0.50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52元/股,最低价为13.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37,699.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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