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5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锡先生 6、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5人,代表股份87,29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17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67,3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19,917,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66%。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人,代表股份38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7,26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64%;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088%;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0%;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29%;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0%;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表决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088%;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0%;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2%。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29%;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83%;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7%。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29%;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83%;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7%。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829%;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0%;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1%。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383%;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0%;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7%。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赵东平先生、刘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916,312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62股。 林金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林金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916,34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90股。 林金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赵东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916,30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1股。 赵东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刘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916,30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1股。 刘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周国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916,354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4股。 周国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张雪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916,295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45股。 张雪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屠江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916,29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46股。 屠江南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徐渊、邹欣 (三)结论意见: 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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