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恒昌集团国际(01421):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营企业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20:55:41 中财网
原标题:恒昌集团国际: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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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SPERITY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
恒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21)
須予披露交易
成立合?企業
合?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合?公司、盛得國際及Huge Act 訂立合?協議,以載列盛得國際及Huge Act作為合?公司股東的權利及義務 以及合?集團的架構及業務?運。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有關Huge Act於合?協議項下的資本承擔的一項 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少於25%,故訂立合?協議構成本公司的一 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合?公司、盛得國際及Huge Act訂立合?協議,以載列盛得國際及Huge Act作為合?公司股東的權利及義務以及合?集團的架構及業務?運。

合?協議的主要條款
日期: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訂約方: (a) Huge Act;
(b) 盛得國際;及
(c) 合?公司。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盛得國際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陳小剛先生(擁有並控制盛得國際90.01%的股權)均為獨立第三方。

合?集團的業務
合?公司將僅為投資控股公司,且將不會從事任何業務?運。合?集團將通過鑫銳騰在中國從事高端鈣鈦礦設備領域的業務。

結構、注資及資本使用
於合?協議日期,合?公司的已發行股本為1.00元,分為一股股份,而該股份由Huge Act實益擁有。根據合?協議,Huge Act及盛得國際同意於合?協議日期計五個?業日內按認購價每股1.00元認購合?公司的50股及49股新股份。

於上述認購合?公司的新股份完成後,(i)合?公司將由Huge Act及盛得國際分別擁有51%及49%;及(ii)合?公司將為本公司擁有51%權益的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於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根據合?協議,Huge Act及盛得國際同意以股東貸款方式分別向合?公司墊付2百萬美元(相當於約15.6百萬元)及3百萬美元(相當於約23.4百萬元)。該墊款隨後將由合?公司注入鑫銳騰作為合?集團的?運資金,且將僅由合?集團用於其業務用途。作出上述墊款的具體時間將由Huge Act、盛得國際及合?公司進一步協定,並將視乎鑫銳騰的業務需要而定,惟Huge Act及盛得國際同意不遲於鑫銳騰成立日期計五年內作出所有墊款。

此外,Huge Act將透過提供人員管理作出實物出資,並利用其職責管理及控制合?集團的業務及事務。這括提供行政服務和員工培訓,以及支持合?集團的業務和銷售發展。

於合?協議日期,鑫銳騰的註冊資本為5百萬美元(相當於約38.8百萬元),並由合?公司全資擁有。

管理合?集團
合?公司的董事會應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兩名董事應由Huge Act提名,一名董事應由盛得國際提名。合?公司的董事會主席應由Huge Act提名。合?公司的董事會會議僅在合?公司的兩名董事出席的情況下方可舉行,其中一名董事應為Huge Act提名的董事。合?公司的每名董事應有一票表決權。合?公司董事會的任何會議上產生的事項應以多數票決定。

鑫銳騰將由三名成員組成的董事會管理,其中兩名成員應由Huge Act提名,一名成員應由盛得國際提名。鑫銳騰董事會主席應由Huge Act提名。

合?公司應提名鑫銳騰的唯一法定代表人。

合?公司的若干保留事項,括但不限於發行新股份、更改合?公司股份權利、修訂合?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及合?公司清盤,須經合?公司全體股東一致批准。

Huge Act將負責管理合?集團的所有日常?運、決策過程及委任合?集團內的關鍵職位,而盛得國際將不會參與合?集團的管理及業務?運。因此,Huge Act被視為擁有合?集團的控制權,而合?集團將視作本集團的附屬公司。

有關股權轉讓以及配發及發行新股份的限制
除非另一股東事先書面同意,否則合?公司股東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於合?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權益。合?公司的任何股份轉讓須待新股東簽署遵守契據並遵守合?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後方可作實。

合?公司向合?公司全體股東配發及發行任何新股份須按彼等於合?公司的持股權益比例作出,惟放棄認購該等新股份權利的股東除外。

利潤分配
宣派及派付股息由合?公司董事會經考慮合?集團的財務表現、?運資金需要、未來前景及其他因素後全權酌情決定,並受合?集團的細則以及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所規限。

成立合?公司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團主要從事(i)供應及安裝太陽能光伏部件及設備;(ii)提供配電系統;及(iii)買賣美容及保健產品。

作為持續業務擴張的一部分,本集團正密切關注光伏行業內第三代鈣鈦礦設備的最新發展,以探索新機遇。董事會認為鈣鈦礦市場擁有強勁的增長前景。

成立合?集團符合本集團的業務發展戰略及其行業增長計劃,將有利於本集團的未來發展。董事會相信,成立合?集團為拓展其太陽能光伏業務提供了絕佳機會。

因此,董事會認為成立合?集團為一項有意義的投資。合?協議的條款乃按公平基準磋商。董事認為合?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合?協議訂約方的資料
Huge Act
Huge Act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其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

盛得國際
盛得國際為一間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盛得國際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陳小剛先生(擁有並控制盛得國際90.01%的股權)均為獨立第三方。

合?公司
合?公司為一間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合?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有關Huge Act於合?協議項下的資本承擔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少於25%,故訂立合?協議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業日」 指 香銀行開門正常?業的日子(星期六、星期日或
公眾假期除外)
「本公司」 指 恒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盛得國際」 指 盛得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陳小剛先生擁有並控制90.01%的股權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元」 指 元,中國香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
「Huge Act」指 Huge Act Limited,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合?協議」 指 合?公司、Huge Act及盛得國際所訂立日期為二零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的合?協議
「合?公司」 指 盛吉有限公司,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合?集團」 指 合?公司及鑫銳騰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僅就本公告而言,不括中華人
民共和國香、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股份」 指 本公司普通股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 指 美元,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鑫銳騰」 指 浙江鑫銳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的有限
公司及合?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 指 百分比
為便於說明,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中的美元金額已按1.00美元兌7.8元的匯率換算為元。

承董事會命
恒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
劉炎城
香,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
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炎城先生(主席) 羅曉東博士
姚潤雄先生 陳仰德先生
吳異峰先生 王浩原先生
陳湘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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