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70)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以下資料中文全文,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李干斌 聯席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 2025年11月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括王志清(董事長)、成國偉(董事)、孫錚(獨立非執行董事)、陸雄文(獨立非執行董 事)、羅群(獨立非執行董事)、馮詠儀(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洪峰(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揭小清(職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5-071 中中国国东东方方航航空空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关关于于股股份份回回购购进进展展公公告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重要要内内容容提提示示:: ?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A股回购进展如下:
本公司累计回购 11,400.60万股 H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1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3港元/股,最低价为 2.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31,134.67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一、、 回回购购股股份份的的基基本本情情况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30日、2024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A股和 H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 A股不低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不含);H股不低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不含)(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期限从 2024年 11月 8日至 2025年 11月7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73)。 二二、、 回回购购股股份份的的进进展展情情况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A股股回回购购进进展展 2025年 10月,公司未进行 A股回购。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 A股数量为 8,955.3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10元/股,最低价为 3.53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33,680.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H股股回回购购进进展展 2025年 10月,公司未进行 H股回购。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 H股数量为 11,400.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3港元/股,最低价为 2.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31,134.67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3、、回回购购进进展展小小结结 2025年 10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20,355.9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913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1月 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