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元征科技(02488):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股东投票代理人委托书
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AUNCH TECH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88) 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適用之 股東投票代理人委託書 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於中國深圳市龍崗區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12號元征工業園研發樓十樓 舉行之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大會」)適用之股東投票代理委託書1 本人╱吾等 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AUNCH TECH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88) 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適用之 股東投票代理人委託書 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於中國深圳市龍崗區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12號元征工業園研發樓十樓 舉行之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大會」)適用之股東投票代理委託書1 本人╱吾等 2 3 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龍崗 區雪崗工業區五和大道北元征工業園研發樓十樓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藉以考慮及酌情通過大會通告所載 之決議案,並代表本人╱吾等以本人╱吾等之名義按以下指示就決議案投票。
附註︰ 1. 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請填上以閣下名義登記之股份數目並刪除不適用。如不填上股份數目,則本股東投票代理委託書將代表登記於閣下名下所有本公司 股份之數目。 3. 如擬委派主席以外之其他人士為代表,請將「大會主席或」字樣刪去,並在空欄內填上擬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本股東投票代理委託 書之每項修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 4. 注意:閣下如擬投票贊成決議案,請在「贊成」欄下之適當空格內加「?」符號。如擬投票反對決議案,則請在「反對」欄下之適當空格內 加「?」符號。如未有作出指示,則代表將有權自行決定如何投票。對於未載於大會通告而於大會上正式提呈之任何其他決議案,閣下 之代表亦將有權自行決定如何投票。 5. 決議案之全文載於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之股東大會通告內。 6. 本股東投票代理委託書必須由閣下或閣下之正式書面授權之受權人簽署,如股東為一間公司,則股東投票代理委託書必須蓋上公司印 鑑,或由公司負責人或其受權人或獲授權簽署之其他人士簽署。 7. 凡有權出席本公司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派其他人士代其出席,並於表決時代為投票。所委任之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 東。持有兩股或以上之股東可委派超過一名代表,於大會上代其投票。 8. 本股東投票代理委託書連同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副本,須於大會或其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 小時前送達(i)本公司之中國主要?業地點(地址為中國深圳市龍崗區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12號元征工業園研發樓十樓)(對本公司內 資股股東而言);或(ii)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 1716號舖(就本公司H股股東而言),方為有效。 9. 如屬任何股份之聯名登記持有人,該等人士中任何一位均可就該等股份親身或由受委代表代其於大會上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 之股東;惟倘超過一位此等聯名持有人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則此等出席之持有人中,只有在股東名冊內排名於首之聯名持有人方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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