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000725):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原标题:京东方A: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 2025年 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0,323,690.39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2.27%,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9,919,132.48万元,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4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13,736.92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4,142.32万元、254,743.54万元和 532,324.90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 三、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将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产生影响。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3,810.68万元、-63,256.13万元、383,712.49万元和 228,223.65万元,受行业周期性影响,整体盈利水平波动较大。其中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大,主要系半导体显示行业供需失衡,行业发展全年大幅承压所致。2024年,半导体显示行业景气度上升,行业格局持续优化,公司经营情况同比改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显著增长。若未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持续受到地缘政治、行业周期性、产线折旧等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302,196.73万元、3,830,182.69万元、4,773,757.74万元和 2,273,630.71万元。 2022年和 2023年半导体显示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受到销售规模下降、经营性回款减少、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2024年以来半导体显示器件等产品价格波动上行,销售规模上升,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明显增加。受行业周期性、产品价格波动、经营性回款情况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未来仍面临着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对债务偿还的覆盖保障能力构成一定影响。 六、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96%、52.81%、52.43%和 52.27%,整体保持稳定。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保持在 1倍以上,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整体偿债能力较强。由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较长,若发行人日常经营出现投资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等较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影响后续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 七、截至 2025年 6月末,发行人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 13,286,592.66万元,主要为抵押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保证金存款、质押用于开立应付票据等,占同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31.20%,占同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65.37%。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若发行人不能持续有效管理债务结构以及合理规划借款偿还安排,则可能无法通过资产处置变现来及时或全额偿付债券本息,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八、截至 2025年 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为 14,368,686.60万元,占总负债的 64.56%。其中五年以上到期的有息负债规模为 2,787,392.49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 19.40%,占比较高。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融资成本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动影响,如果外部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债务融资成本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九、半导体显示器件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视、桌面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新兴应用场景,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弹性较大,宏观经济波动将通过改变消费者的收入预期和购买能力影响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的需求,并传导至半导体显示行业。近年来外部经济形势仍然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将抑制半导体显示器件的市场需求,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半导体显示器件下游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对半导体显示技术提出了较高的发展要求。而半导体显示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了多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主要厂商之间技术竞争激烈,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若发行人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发展、提升产品性能或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将存在市场份额萎缩、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十一、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布局正在不断推进,主营业务在海外的市场份额较高,业务规模较大。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受到所在国法律法规的管辖,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和其他条件的复杂性,发行人在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可能引起所在国或所在地区反垄断监管部门的关注,不能排除受到相关国家或地区反垄断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处罚的风险,这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半导体显示行业上游领域的技术壁垒和行业集中度较高,部分生产设备和原材料采购由国外供应商提供,发行人在采购该等设备和原材料时可供选择的范围较小,存在一定依赖性。公司高度重视供应链安全建设,目前与全球数千家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持续保障上游资材稳定供应,以降低供应链风险,但仍然存在设备和原材料临时断供、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8.45%、53.86%、49.83%和 50.91%,显示器件等产品已实现跨地区、跨国家销售,销售结算采用美元和人民币等多种货币结算,故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外币资金占比较高。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存在波动,人民币兑美元或其他外汇的升值可能导致发行人折算后的境外收入减少,也可能导致发行人境外业务的价格竞争力降低;反之,人民币贬值则可能导致发行人进口的以外汇计价的采购设备成本增加。因此,人民币兑换美元和其他货币的汇率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十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存续期内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五、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如发行人根据本期债券条款中相关约定,在债券存续期内选择债券续期或递延支付利息,则该债券续期及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因本期公司债券所产生的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六、投资者适当性。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七、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 8 释义 ............................................................................................................................ 11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5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5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6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2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22 二、认购人承诺 ...................................................................................................... 25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6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6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6 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3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8 一、发行人概况 ...................................................................................................... 3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3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59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62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72 六、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78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81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 106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10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07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107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12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13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12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5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 151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52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57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58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59 一、报告期初至今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59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59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59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64 第八节 税项 ............................................................................................................ 165 一、增值税 ............................................................................................................ 165 二、所得税 ............................................................................................................ 165 三、印花税 ............................................................................................................ 165 四、税项抵销 ........................................................................................................ 166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167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167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 172 三、定期报告披露 ................................................................................................ 173 四、重大事项披露 ................................................................................................ 173 五、本息兑付披露 ................................................................................................ 17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174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 174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 176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 177 四、受托管理人 .................................................................................................... 195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229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29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32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3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63 一、备查文件 ........................................................................................................ 26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267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 268
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财务数据的货币单位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存续期内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资本市场等方面存在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总体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还债务,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发行人所处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从而影响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导致发行人资信水平下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5年 6月末,发行人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 13,286,592.66万元,主要为抵押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保证金存款、质押用于开立应付票据等,占同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 31.20%,占同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65.37%。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若发行人不能持续有效管理债务结构以及合理规划借款偿还安排,则可能无法通过资产处置变现来及时或全额偿付债券本息,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2、有息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为14,368,686.60万元,占总负债的64.56%。其中五年以上到期的有息负债规模为2,787,392.49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19.40%,占比较高。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融资成本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动影响,如果外部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债务融资成本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3,810.68万元、-63,256.13万元、383,712.49万元和 228,223.65万元,受行业周期性影响,整体盈利水平波动较大。其中 2022年和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半导体显示行业供需失衡,行业发展大幅承压所致。2024年,半导体显示行业景气度上升,行业格局持续优化,公司经营情况同比改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显著增长。若未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持续受到地缘政治、行业周期性、产线折旧等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4、偿债能力风险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96%、52.81%、52.43%和52.27%,整体保持稳定。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保持在1倍以上,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整体偿债能力较强。由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较长,若发行人日常经营出现投资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等较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影响后续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 5、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未来,发行人资本性支出需求较大,将陆续投入资金建设公司第 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第 8.6代 AMOLED生产线项目等,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发行人已根据现有资金规模、银团贷款、授信额度等实际情况对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全面规划。若发行人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发生重大改变,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影响。 6、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598,705.04万元、21,037,147.65万元、20,490,441.95万元和 19,072,563.7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8.98%、50.19%、47.65%和 44.79%,最近三年及一期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金额分别为3,322,789.01万元、3,392,353.87万元、3,694,878.92万元和1,883,846.03万元。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高,将对净利润产生一定侵蚀。 7、汇率波动导致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8.45%、53.86%、49.83%和 50.91%,显示器件等产品已实现跨地区、跨国家销售,销售结算采用美元和人民币等多种货币结算,故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外币资金占比较高。 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存在波动,人民币兑美元或其他外汇的升值可能导致发行人折算后的境外收入减少,也可能导致发行人境外业务的价格竞争力降低;反之,人民币贬值则可能导致发行人进口的以外汇计价的采购设备成本增加。因此,人民币兑换美元和其他货币的汇率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半导体显示器件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视、桌面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以及其他新兴应用场景,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弹性较大,宏观经济波动将通过改变消费者的收入预期和购买能力影响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的需求,并传导至半导体显示行业。近年来外部经济形势仍然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将抑制半导体显示器件的市场需求,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及市场竞争风险 半导体显示器件下游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对半导体显示技术提出了较高的发展要求。而半导体显示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了多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主要厂商之间技术竞争激烈,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若发行人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发展、提升产品性能或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将存在市场份额萎缩、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作为一家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企业,发行人的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发展均具有重要作用。发行人已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由专门部门负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务。但是,发行人不能保证目前及未来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能够完全防止侵犯发行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而该等行为将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4、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半导体显示产品价格随着技术创新对供需关系带来的冲击呈周期性波动。随着主要在建及拟建半导体显示器件项目建成投产,液晶显示器件行业可能面临产能过剩风险,液晶显示器件价格也可能产生较大波动。若未来供需关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半导体显示器件产品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相应影响。 5、生产设备及原材料供应风险 半导体显示行业上游领域的技术壁垒和行业集中度较高,部分生产设备和原材料采购由国外供应商提供,发行人在采购该等设备和原材料时可供选择的范围较小,存在一定依赖性。公司高度重视供应链安全建设,目前与全球数千家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持续保障上游资材稳定供应,以降低供应链风险,但仍然存在设备和原材料临时断供、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海外业务经营 发行人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由于文化、体制等方面差异,海外市场在业务运营模式、消费者偏好和市场需求等方面与国内市场存在较大差异。 如果未来发行人未能及时根据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海外业务战略和模式,或是海外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海外业务经营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7、收购华灿光电的整合及业务协同风险及经营风险 公司 2023年完成对华灿光电的控制权收购,基于公司所具备的优势以及与华灿光电的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效应,快速获得 LED外延/芯片核心技术、形成MLED业务独立发展平台。双方未来将在产业前沿技术开展合作,促进协同赋能,并在业务拓展、生产运营、资金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推进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本次收购华灿光电后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产业协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不及预期,将存在整合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发行人管理层管理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但是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以及资源整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组织模式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则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 2、人才流失风险 发行人在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未来成功的关键因素。半导体显示行业技术竞争激烈,人才资源较为紧缺,人才的流失可能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控制与防范企业重大风险、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如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差异、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担保行为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一旦内控制度难以及时、全面的覆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反垄断政策的风险 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布局正在不断推进,主营业务在海外的市场份额较高,业务规模较大。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受到所在国法律法规的管辖,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和其他条件的复杂性,发行人在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可能引起所在国或所在地区反垄断监管部门的关注,不能排除受到相关国家或地区反垄断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处罚的风险,这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政策支持变化的风险 半导体显示行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十二五”和“十三五”发展规划、《2006年至 2020年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纲要》均将新型显示列为重点支持领域,国务院、各部委及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从资本投入、长期低息借款、研发补贴、税收优惠等各方面进一步为我国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未来若国家调整相关支持政策,将对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预计发行人及该等子公司到期后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能性较大。但若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发行人及该等子公司到期不能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不能享受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有可能导致对公司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面临不可抗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4年 7月 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 7月24日,本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330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发行人全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年。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年 11月 6日。 兑付及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11月 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30年 11月 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置换发行前12个月内用于科技创新领域股权投资的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将根据 2025年 3月21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确定,相关安排以本期债券上市公告披露为准。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年 11月 3日。 发行首日:2025年 11月 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年 11月 5日至 2025年 11月 6日,共 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5年 11月 5日至 2025年 11月 6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2022年 12月,发行人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发行人出资 115亿元,由亦庄国投牵头联合其他投资人筹集 30亿元并通过北京屹唐智显科技创新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或引入的投资平台(如有)投资至北京京东方创元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亿元置换发行前 12个月内对北京京东方创元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款项。 (2)投资标的科技创新属性情况 北京京东方创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年 10月,注册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 1,450,000万元,由发行人和北京屹唐智显科技创新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控股股东为京东方。北京京东方创元科技有限公司是京东方第 6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运营主体,项目主要聚焦 VR显示面板、中小尺寸高附加值 IT显示面板、车载显示面板等高端显示产品,并且采用 LTPO制程、光配向等新型显示技术,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下,加速新型战略产业项目的实施步伐、提升显示技术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平板显示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此项目自 2023年 2月土护降开工,已于 2024年内完成首款产品点亮,并在 2025年 5月实现量产。该项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立项、环评、土地相关审批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科技创新属性方面,该项目是全球技术最先进、产能最大的 VR用液晶显示器生产基地。项目以 LTPO(低温多晶氧化物)和 LTPS(低温多晶硅)技术为核心,采用 1500mm×1850mm的 6代线玻璃基板,配备当前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并整合京东方多条成熟产线的先进经验,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精度。京东方LTPO技术融合了 LTPS的高迁移率和 Oxide的低功耗优势,可实现 1500PPI以上的超高像素密度,并大幅度降低面板功耗,为显示设备提供更流畅、更清晰的动态画面。 (3)所属重点支持行业和判断依据 北京京东方创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2020年 9月 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409号),提出加快新型显示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2020年颁布的“十四五”规划相关文件中,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等方向,并指出要将 VR/AR 产业列为未来五年数字经济重点产业之一,新型显示产业红利将进一步持续。因此,被投资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行业,也是京东方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下,加速新型战略产业项目的实施步伐、提升显示技术水平的重要举措。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2、所属的科技创新领域 京东方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历经多年专业深耕,公司已发展成为半导体显示领域全球领军企业及物联网领域全球创新型企业。基于在半导体显示与物联网产业的多年探索实践,公司创新提出了“屏之物联”发展战略,即通过集成更多功能、置入更多场景、衍生更多形态等方式,让屏融入更多细分市场和应用场景,实现数字化时代“屏即终端”的用户感知革命,构建“屏即平台、屏即系统”的产业生态,重塑价值增长模式,赋予公司“1+4+N+生态链”发展架构全新内涵。截至 2024年末,公司累计自主专利申请超 10万件,其中柔性 OLED相关专利申请已超 3万件;公司全年新增专利申请超 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超 90%,海外专利超 33%,覆盖美、欧、日、韩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遍及柔性 OLED、传感、人工智能等创新领域。公司连续 7年进入 IFI美国专利授权排行榜全球 TOP 20;连续 9年进入 WIPO全球 PCT专利申请 TOP 10;并在 2024年科睿唯安首次公布的《全球百强创新机构》榜单中位列第 12位。 2018年 1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号),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九大战略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2020年 9月 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支持主要集中在 20个方向,旨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指导意见》明确,我国将聚焦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 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加快重点领域产业形成范围效应。 在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行人主导产业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的发展方向,为发行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近年来,国家积极“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实施了“降准降息”、“以旧换新”等政策,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刺激国内经济增长,助力终端市场需求显著提升;产业端,半导体显示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按需生产,行业供需关系改善。未来随着显示高端化升级趋势明显,全行业在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维度持续创新,发行人所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 3、自身科技创新属性及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7号指引”),发行人适用情况如下: (1)符合 7号指引第八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或者挂牌的,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 80%。 截至 2025年 6月末,京东方资产负债率为 52.27%,未高于 80%。 (2)符合 7号指引第八十二条: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应当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发行人最近 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或者最近 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 8000万元以上且原则上相关成果所属主营业务板块最近 3年累计营业收入或者毛利润占比达 30%以上;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科技创新领域累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50%以上; ③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30项以上,或者为具有 50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累计研发投入 371.70亿元,累计营业收入 5,513.38亿元,最近 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 6.74%,满足 7号指引第八十二条第①款“发行人最近 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或者最近 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 8000万元以上且原则上相关成果所属主营业务板块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或者毛利润占比达 30%以上。” 综上,京东方符合科技创新类发行人相关标准。 4、所持有的创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截至 2024年末,公司累计自主专利申请超 10万件,其中柔性 OLED相关专利申请已超 3万件;公司全年新增专利申请超 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超 90%,海外专利超 33%,覆盖美、欧、日、韩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遍及柔性 OLED、传感、人工智能等创新领域。公司连续 7年进入 IFI美国专利授权排行榜全球 TOP 20;连续 9年进入 WIPO全球 PCT专利申请 TOP 10;并在 2024年科睿唯安首次公布的《全球百强创新机构》榜单中位列第 12位。在产品与技术方面,公司在 2024年内完成全球首款“Z”字形三折叠屏量产交付,开创 OLED产品新形态;UB Cell技术迭代推出了黑钻、黑晶产品,引领高端 TV新风尚;多项创新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和 SID、CES、IFA等行业大奖。此外,公司主动拥抱人工智能技术催生的浪潮,正式发布“AI+”战略,并适配“AI+”战略落地的组织机制,积极推进 AI在生产制造、产品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和赋能增效,全方位夯实企业发展根基。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未来也将继续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在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维度持续创新,推动超高清、超高刷、柔性 OLED、Mini/Micro LED等显示技术创新突破。 5、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京东方始终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获得丰硕成果。截至 2024年末,京东方累计自主专利申请量超 10万件,年度新增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超 90%,海外专
公司将继续坚持“诚信担当、倾情客户、以人为本、开放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正道经营、创新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屏之物联”战略为指引,持续创新突破,加速实现行业内外高水平协同。同时,坚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在智能物联时代持续创新攻坚。 综上,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出具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目标等因素,发行人可认定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本期债券可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能发生调整,发行人应履行董事会内部决策程序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期债券每次兑付兑息日前 20个交易日,了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监督条款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之“四、受托管理人”中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5年 6月 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1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0亿元全部计入 2025年 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10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发行前 12个月内用于科技创新领域股权投资的自有资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5年 6月 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用于置换发行前 12个月内用于科技创新领域股权投资的自有资金,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4年 9月 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4〕1330号文同意,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在该批文下已累计发行 20亿元,剩余额度 80亿元。发行人实际使用金额 20亿元,募集资金余额 0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 前次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以上约定运作,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约定用途、用途变更调整情况与实际用途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6月在深交所发行了规模为 20亿元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利率 1.94%,期限为 5年,募集资金用途为置换前期自有资金偿还的公司债券本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与该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次公司债券均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完毕,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行人承诺不得将相关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非限定偿债用途。 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并声明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25.SZ、200725.SZ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注册资本:37,413,880,464元 实缴资本:37,413,880,464元 设立日期:1993年 4月 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传真:010-64366264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红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10-60965555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按照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重新登记过程中内部职工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50%的要求,1997年 3月 25日,经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清理情况的报告》(京证监字[1997]27号)批准,内部职工冯水生等 20人将总计 20万股转让给北京电子管厂。 北京华银实业开发公司与北京电子管厂于 1997年 3月 20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华银实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中的 9,700万股股份转让给北京电子管厂。 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经公司 199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和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函》(京证监函[1997]67号)批准,公司以股份总数 37,6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每 10股送 3股的送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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