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1:31:05 中财网
原标题:数字政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10月16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至2025年1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67人,代表股份数153,131,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3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13名股东,所持股份144,044,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0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4名,所持股份9,086,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260,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6%;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4%;弃权1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6,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718%;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3%;弃权1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48,260,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0%;反对4,852,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6%;弃权1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5,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84%;反对4,85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46%;弃权1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48,252,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43%;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4%;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08,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92%;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3%;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8,272,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72%;反对4,831,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3%;弃权2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28,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89%;反对4,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24%;弃权2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48,261,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9%;反对4,853,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3%;弃权1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6,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737%;反对4,85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94%;弃权1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8,250,5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28%;反对4,852,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9%;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06,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299%;反对4,85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66%;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48,164,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65%;反对4,950,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26%;弃权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719,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806%;反对4,95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20%;弃权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8,275,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94%;反对4,749,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5%;弃权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31,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28%;反对4,74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86%;弃权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6%。

2.0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8,369,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03%;反对4,64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09%;弃权1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24,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107%;反对4,64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03%;弃权1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48,371,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18%;反对4,657,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6%;弃权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26,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196%;反对4,65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68%;弃权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6%。

2.10、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8,330,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52%;反对4,739,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9%;弃权6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86,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552%;反对4,739,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76%;弃权6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8,347,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61%;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23%;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24%;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58%;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7,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61%;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23%;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24%;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58%;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5,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46%;反对4,678,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4%;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0,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131%;反对4,67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27%;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2%。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8,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0%;反对4,677,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45%;弃权1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4,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81%;反对4,677,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70%;弃权1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9%。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62,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60%;反对4,661,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38%;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18,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840%;反对4,66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10%;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1%。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1,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23%;反对4,761,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5%;弃权27,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97,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89%;反对4,76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84%;弃权27,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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