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68850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0:16:32 中财网
原标题:索辰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国华、田晓亮、林威汉、王琳、谷永国、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控科技”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泰海通”)作为索辰科技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告重组事项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自2024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29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类第1号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适用中国境内法律的规定及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索辰科技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和承诺函等文件,以下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相关自然人买卖索辰科技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期间姓名身份期间累 计买入 (股)期间累 计卖出 (股)自查期 末持股 数量 (股)
2024.9.26-2024.9.27封明霞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 叶泓池之母亲05,5180
就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相关自然人说明如下:
就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封明霞声明和承诺如下:
“1、除索辰科技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2、进行上述索辰科技股票交易的股票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具。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索辰科技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行为。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完成过户为准)或索辰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再买卖索辰科技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索辰科技股票。

4、若上述买卖索辰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索辰科技

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封明霞的儿子叶泓池声明和承诺如下:
“1、上述交易行为系封明霞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自知悉本次交易以来,本人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向包括封明霞在内的第三方泄露过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使用包括封明霞在内的第三方账户或者指示包括封明霞在内的第三方买卖索辰科技股票。

3、自本声明和承诺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完成过户为准)或索辰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买卖索辰科技股票,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指示他人买卖索辰科技股票。本人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4、若上述买卖索辰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索辰科技

5、本人在此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在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中,相关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索辰科技挂牌交易股票。

(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国泰海通
自查期间,国泰海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交易期间部门/子公司累计买入数量 (股)累计卖出数量 (股)自查期末持股数 量(股)
2024.8.18-20 25.9.29权益客需部662,922664,5880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93,60093,6000
 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3,4003,4000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国泰海通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信息系统、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以控制内幕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公司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重组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买卖情况外,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索辰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及承诺,认为: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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