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倍生物(603334):丰倍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丰倍生物:丰倍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丰倍生物 股票代码:603334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FENGBEI BIOTECH STOCK CO., LTD.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特别提示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倍生物”“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11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限售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4,35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3,105.362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1.6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24.4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2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8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8.3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4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截至 2025年 10月 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4.73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2024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2: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可比公司嘉澳环保和隆海生物 2024年净利润均为亏损,故不适用于 2024年市盈率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 24.4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0.4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外销业务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67,157.19万元、67,295.56万元、68,845.55万元和 35,583.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41%、39.00%、35.39%和 24.11%。 1、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外销业务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986.78万元、271.12万元、465.13万元和 209.3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的绝对值分别为 6.88%、1.88%、3.46%和 2.24%。随着公司外销业务不断扩大,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加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2年至 2023年,公司外销生物柴油的主要消费区域集中在欧洲,公司目前主要外销区域为瑞士、新加坡等市场。国际贸易存在诸多影响因素,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境外市场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将会对公司产品的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增值税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个人供应商为废弃油脂供应端的重要构成之一,企业向个人供应商采购废弃油脂时,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承担了本应由上一环节应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从而增加了以废弃油脂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企业的税务负担。国家为了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维护行业的有序发展,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 40号)及报告期内适时有效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相关规定,产品原料 70%以上来源于废弃动物油和植物油并加工为生物柴油或工业级混合油的,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 1,321.84万元、1,905.94万元、691.10万元和 1,075.2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9.21%、13.20%、5.14%和 11.49%。如果未来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以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119.32万元、500.10万元、574.25万元和 748.6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7.80%、3.46%、4.27%和 8.00%。如果未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四)原材料供应风险 1、原材料供应量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利用废弃油脂制备生物基材料和生物燃料。公司多点布局境内粮油食品加工企业、油脂化工企业、餐厨处理企业、区域性个人供应商等,并与境外供应商建立了稳定长期的合作联系,以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可选择性。 目前境内大量废弃油脂仍由个人实现回收,若未来餐厨处理企业获取主要的废弃油脂资源而发行人未与该类企业及时建立合作,或废弃油脂出口国贸易政策发生改变,限制了发行人的进口业务,则废弃油脂供应规模受限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供应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废弃油脂的采购金额占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较高,其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因素。 废弃油脂主要来源于粮油食品加工企业、油脂化工企业、餐厨处理企业、养殖场、屠宰场、餐馆、酒店等,存在供应地域分散的特点,且涉及原料收集、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因此影响废弃油脂价格的因素也较多。 若废弃油脂采购价格发生较大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无法及时转嫁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系基于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公司自身技术储备和境内外客户资源及需求增长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一方面,若未来公司在生产经营及新增产能投产过程中,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或生物燃料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相关下游行业增长不及预期,将出现新增产能无法有效消化而带来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导致公司产品价格、毛利率出现下滑,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数家主流生物柴油企业陆续披露较大规模的生物柴油产能扩产规划,随着新增产能逐步实施落地,未来可能由于产能加速投产而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或者产能超预期投产而出现整体供需失衡,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0,869.32万元、172,778.32万元、194,801.63万元和 147,812.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3,591.98万元、12,304.05万元、11,531.91万元和 8,470.27万元。2024年我国生物燃料出口减少,发行人积极应对、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但仍造成公司净利润小幅下滑。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生物柴油行业产业政策及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下滑及公司未能有效优化产品成本、主要客户需求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市场等不利情形,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如预期,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此外,受益于生物航煤、生物柴油等可再生燃料需求增长,2024年和 2025年 1-6月,公司工业级混合油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游市场需求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出现公司工业级混合油产品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甚至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5年 9月 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8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57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 A股总股本为 14,35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3,105.3628万股股票将于 2025年 11月 5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丰倍生物”,证券代码为“603334”。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11月 5日 (三)股票简称:丰倍生物 (四)股票扩位简称:丰倍生物 (五)股票代码:603334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4,350.00万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590.00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105.3628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244.6372万股 (十)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408.3297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之“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配售部分的限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海富通丰倍生物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参与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数为 204.1649万股。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具有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数为 204.1648万股。 2、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683.8628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76.3075万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2条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 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 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如下:“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 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 公司最近三年各项财务指标符合上述标准,具体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丰倍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平原,其基本信息为: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20721197611******,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本次发行前,平原直接持有发行人 59.78%的股份,通过众和商务和福倍汇盈分别控制发行人 16.94%和 8.68%的股份。综上,平原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85.40%的股份,为丰倍生物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平原担任公司董事长。平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平原直接持有发行人 44.82%的股份,通过众和商务和福倍汇盈分别控制发行人 12.70%和 6.51%的股份。平原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64.03%的股份,仍为丰倍生物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平原,与本次发行前一致。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设有 3个员工持股平台,即众和商务、福倍汇盈和福倍汇盈二号,分别持有公司 16.94%、8.68%及 1.68%的股份。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1、众和商务 众和商务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众和商务的出资结构如下:
福倍汇盈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福倍汇盈的出资结构如下:
福倍汇盈二号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福倍汇盈二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就股份限售事宜作出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76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59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的 25.02%。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55472户,其中持股数量前 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59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4,350.0000万股。本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718.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8.329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1.37%,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309.6703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决定,包括以下几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海富通丰倍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2,041,64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69%,获配金额为 49,999,984.01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海富通丰倍生物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 9月 3日 (未完) ![]() |